在Linux系统中,删除文件夹最常用的命令是`rm`。但是,直接使用`rm`可能无法递归删除非空文件夹,因此我们需要加上参数 `r` 或 `R` 以实现递归删除文件夹及其内部所有内容(包括文件和其他子目录)。同时为了在需要时自动确认每一项删除操作(以防误操作),通常也加入 `i` 参数。但如果你确定自己要执行的操作并希望强制进行删除而无需用户确认(即便某些操作可能会因为权限等原因被Linux阻止),你应当添加 `f` 参数以覆盖这类警告。

总结几种常用的`rm`用法如下:

执行删除且需要确认每一部删除:`rm ri foldername`

删除文件夹linux命令  第1张

执行删除无需用户交互且强行删除: `rm rf foldername`

注意,尤其是当使用了 `rf` 的强大力量时,请务必慎重。这些命令可以非常迅速地删除大量数据且难以恢复,所以在执行此类删除操作前请三思。请使用真实路径和确切文件夹名替换命令中的 `foldername` 部分。

还有一个用于完全清除一个非空目录的快捷方式是使用`rm r `或 `rm rf `, 这些会递归删除指定目录内的所有内容(但请注意这种方法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忽略特定类型的文件如点开始的隐含文件 .example) 或目录(如果当前shell环境设置得特殊的话)。

删除文件夹linux命令  第2张

强烈建议先备份重要数据,并总是先仔细检查你将要执行的具体路径或模式匹配规则是否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任何涉及文件和目录删除操作。如果你只是不确定某个特定目录的内容是否应当被删除,那么考虑将这些文件先移到临时的一个新位置而不是立刻彻底删除可能是更好的做法。